关于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武术(套路)比赛、武术(套路)裁判员培训
服务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
根据《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》(温政办〔2014〕127号)、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温政办〔2014〕118号),为引导更多的相关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,推动温州市体育竞赛市场的健康、有序发展,温州市体育局决定将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武术(套路)比赛、2016年温州市武术(套路)裁判员培训班服务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 购买服务的赛事项目
序号 |
赛事名称 |
举办
时间 |
举办地点 |
购买服务内容和标准 |
采购
预算 |
赛事简介 |
一 |
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武术(套路)比赛 |
4月下旬 |
瑞安 |
负责裁判员、工作人员、医护人员劳务费,负责比赛场地布置及赛事赛程的安排,协调各参赛队伍参赛工作,保障赛事周期内人员安全,保证赛事圆满完成。 |
84000元 |
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武术(套路)比赛,由温州市体育局、温州市教育局主办,预计有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175人,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武术(套路)运动员,促进温州市武术(套路)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。 |
二 |
2016年温州市武术(套路)裁判员培训班 |
4月下旬 |
瑞安 |
负责培训班讲师、工作人员劳务费用;负责培训班场地布置;负责培训人员食宿费。 |
11400 |
本事项为温州市武术(套路)裁判员培训,由温州市体育局主办,全市共30人参加,是我市培养武术(套路)裁判员的优质平台。 |
二、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
1、依法设立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、机构。
2、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,具有一定承办经验;
3、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、场地布置费、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。市体育局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合同支付经费,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。
三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:
1、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2、拟承办赛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、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;
3、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;
4、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报名时间: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5日下午17时止。
报名地点:温州市体育局训竞处(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74号奥林匹克广场D幢3楼319室)
六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。
温州市体育局
2016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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